功能主治: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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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白介素-11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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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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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9 |
国药准字H44023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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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血病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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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本品临床实验结果,推荐本品应用计量为25μg/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以2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为10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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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IL-11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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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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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血病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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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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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有严重心律失常者慎用;4.有严重心功能异常者慎用;5.有严重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6.有高凝状态或血栓病史者慎用;7.有活动性出血史者慎用;8.有感染史者慎用;9.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者慎用;10.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史者慎用。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