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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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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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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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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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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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本品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如果选用本品,建议的剂量如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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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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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故孕妇慎用。氨苄青霉素类的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使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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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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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由阿莫西林与克拉维酸钾以7:1配比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与氨苄西林的抗敏感微生物作用类似,主要作用在微生物的繁殖阶段,通过抑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克拉维酸钾具有与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能通过阻断β-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大部分细菌所产生的这些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达质粒介导的β-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2.遗传毒性:用本复方进行的Ames试验、酵母菌基因回复变试验和人淋巴细胞的遗传试验结果均未发生致变作用;小鼠微核试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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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2、患者须知: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3、警告: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