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关节炎,软组织风湿性疼痛,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运动后损伤性疼痛,急性轻度疼痛,急性中度疼痛,手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软组织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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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30μg。辅料为:马铃薯淀粉,无水硅胶,a-生育酚,硬脂酸。聚乙烯呲咯烷酮,一水合乳糖,丙醇和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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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神通药业有限公司 |
N.V.Organ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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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7 |
注册证号H2017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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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关节炎,软组织风湿性疼痛,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运动后损伤性疼痛,急性轻度疼痛,急性中度疼痛,手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软组织风湿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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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来潮的第1天开始服用本品。也可以从月经来潮的第2-5天开始服用,但建议您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一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板。(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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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儿童慎用。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4.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偏头痛、乳房胀痛、增生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腹痛、腹泻;情绪低落、情绪改变;不能耐受隐形眼镜;乳房溢乳、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荨麻疹、光敏性、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反应;性欲改变等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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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双氯芬酸在怀孕妇女中的使用尚未研究。因此,除非对母亲的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的风险,本品禁用于妊娠期前两个月的妇女。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一样,在妊娠末三个月可能引起宫缩无力及对胎儿可能引起动脉导管早闭,故禁止使用。 2.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双氯芬酸也会少量进入乳汁,因此应避免授乳期使用本品以避免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生育能力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使用双氯芬酸钠有可能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准备怀孕的妇女,对于难以授孕及正在进行不孕检查的妇女也应考虑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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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关节炎,软组织风湿性疼痛,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运动后损伤性疼痛,急性轻度疼痛,急性中度疼痛,手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软组织风湿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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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转化前列腺素。2.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三酰甘油)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3.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等。4.给大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 |
本品时炔雌醇和去氧孕烯复方制剂。其避孕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垂体-性腺轴的排卵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还能增加宫颈粘液的粘稠度,阻止精子的穿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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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中尿酸含量升高。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物别注意检查血压。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工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板药前还不会结束。 4.静脉或动脉血管疾病,肿瘤者慎用。 5.如果发生药片漏服,胃肠道反应或某些药物合用,药效有可能降低。如草药Saint John's Wort(贯叶连翘)不得与本品同时使用,因其会减少血清浓度以及降低本品药效。 6.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7.如果漏服在12小时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入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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