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寒湿痹,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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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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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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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6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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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寒湿痹,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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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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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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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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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寒湿痹,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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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抗炎作用:(1)本品对大鼠佐剂性关节炎有显著的治疗作用;(2)对大鼠角叉菜胶所致足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3)对大鼠棉球肉芽增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2.镇痛作用:(1)本品对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有较强的对抗作用;(2)对小鼠热板致痛也有显著的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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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2.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3.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4.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