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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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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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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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631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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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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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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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并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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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减退,服用本品应谨慎,应监测肝、肾功能,调整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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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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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2.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3.本品在体内水解为烟酸和肌醇,其中烟酸的LD50为(口服)大鼠7g/kg,(皮下)大鼠5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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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