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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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
| 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631 | 国药准字H2004062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并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主要有钠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减退,服用本品应谨慎,应监测肝、肾功能,调整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暂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动脉痉挛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2.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3.本品在体内水解为烟酸和肌醇,其中烟酸的LD50为(口服)大鼠7g/kg,(皮下)大鼠5g/kg。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因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测血压和血清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