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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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巯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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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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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85 |
国药准字H20010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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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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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一日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小儿: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每公斤体重0.4m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
口服。每日1次,每次80mg(1粒),对血压控制不满意者可增至160mg(2粒),或遵医嘱。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联合使用。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肾功能不全或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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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轻微且为一过性。1、偶见轻度头痛、头晕、疲乏、腹痛、干咳,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2、偶见血钾增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血肌和转氨酶增高。3、有腹泻、鼻炎、咽炎、关节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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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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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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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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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