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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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巯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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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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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85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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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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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一日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小儿: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每公斤体重0.4m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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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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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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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小儿甲亢,小儿甲状腺功能亢进,小儿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小儿桥本病,小儿桥本甲状腺炎,腺体结节,凝视征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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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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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