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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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预胶化淀粉、酒石酸、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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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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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07 |
国药准字H420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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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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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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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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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 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 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 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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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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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Ⅱ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5.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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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 |
1. 避免与热、光、潮湿接触;2. 服用后不宜立即饮茶或咖啡;3.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腹泻;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