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酒精中毒,糖尿病,创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果糖,葡萄糖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14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酒精中毒,糖尿病,创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30分钟后服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禁用,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警告:应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酸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仅在明确需要使用时,才可将本品用于孕妇。儿童用药:尚不明确。如有必要,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老人用药: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注射剂量应降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酒精中毒,糖尿病,创伤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注射用转化糖是由等量的葡萄糖与果糖混合制成的无菌粉末,其作用机制与葡萄糖和果糖的作用机制类似,可以产生与单用葡萄糖相等的能量,其中的果糖可以使葡萄糖更快地被机体利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血糖变化;3. 过敏者禁用;4. 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