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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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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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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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798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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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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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2-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1-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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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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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用药量适当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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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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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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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