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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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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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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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79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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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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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2-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1-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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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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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用药量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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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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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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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