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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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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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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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798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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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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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2-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1-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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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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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用药量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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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I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青少年糖尿病,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青春晚期糖尿病,青年人中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老年人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老年高渗性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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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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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