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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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七叶皂苷钠10毫克、水杨酸二乙胺5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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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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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67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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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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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一薄层凝胶于患处,每日一次或多次,或遵医嘱。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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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破损皮肤表面及放射性治疗的皮肤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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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动物实验发现七叶皂苷无致畸作用。但由于其在妊娠的最初3个月的羊水中的含量较高,为安全起见,在妊娠期禁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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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碱性磷酸钙结晶沉积病,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腹膜后淋巴结炎,骨化性纤维瘤,多形红斑,软组织损伤,腱鞘炎,创伤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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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七叶皂苷钠具有以下作用:抗组织水肿、促进血液循环、减少血管通透性、防止组织内水分存积和消除局部水肿引起的沉重感和压力。水杨酸二乙胺可增强抗炎作用,并有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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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