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哮喘,支气管炎,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气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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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茶碱化学名称为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水合物。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穹、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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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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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9 |
国药准字Z120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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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哮喘,支气管炎,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气肿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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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近期未接受过茶碱治疗的患者,静脉滴注首剂量(负荷量)按体重计成人或儿童为4.7mg/kg,缓慢静脉滴注(输注速率不可超过20mg/分钟,滴注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维持剂量及输注速度见下表:静脉滴注茶碱剂量(急性支气管痉挛)组别12小时的维持参考剂量6个月至9岁儿童0.95mg/kg体重/小时9~16岁儿童及青年吸烟者0.79mg/kg体重/小时不吸烟成年人0.55mg/kg体重/小时老年病人及有心肺疾患者0.47mg/kg体重/小时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功能衰竭0.39mg/kg体重/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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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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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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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哮喘,支气管炎,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气肿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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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茶碱和乙二胺的复合物。乙二胺可增加茶碱的水溶性。茶碱通过松驰支气管平滑肌和抑制肥大细胞释放过敏性介质,在解痉的同时还可减轻支气管的充血和水肿,解除多种原因引起的支气管痉挛;并有舒张冠状动脉、外周血管和胆管平滑肌作用;增加心肌收缩力和轻微的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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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2.下列情况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1.酒精中毒;2.心律失常;3.严重心脏病;4.充血性心力衰竭;5.肺源性心脏病;6.肝脏疾患;7.高血压;8.甲状腺功能亢进;9.严重低氧血症;10.急性心肌损害;1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者;(!2)肾脏疾患;13.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14.持续发热患者;15.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降低者;3.静脉滴注时,应避免与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