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蠕形螨病,毛囊虫病,毛囊虫皮炎,蠕形螨,脂螨病,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脊椎骨骨髓炎,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急性骨髓炎,泌尿生殖系阿米巴病,生殖泌尿系统阿米巴病,椎间隙感染,小儿慢性骨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替硝唑。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66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蠕形螨病,毛囊虫病,毛囊虫皮炎,蠕形螨,脂螨病,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脊椎骨骨髓炎,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急性骨髓炎,泌尿生殖系阿米巴病,生殖泌尿系统阿米巴病,椎间隙感染,小儿慢性骨髓炎, |
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 3.原虫感染: (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顿服,小儿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 (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一日50mg/kg,顿服3日。 (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3日后方可授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
|
成分 |
蠕形螨病,毛囊虫病,毛囊虫皮炎,蠕形螨,脂螨病,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脊椎骨骨髓炎,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急性骨髓炎,泌尿生殖系阿米巴病,生殖泌尿系统阿米巴病,椎间隙感染,小儿慢性骨髓炎, |
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