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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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辅料为:乳糖、聚维酮K30、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化学名称: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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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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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417 |
国药准字H32026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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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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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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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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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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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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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道,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1.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2.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的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3.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4.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5.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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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