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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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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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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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05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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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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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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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者患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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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老人用药:高龄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及用量和给药间隔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1.高龄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副作用。2.高龄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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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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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2.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体内、外的研究(包括Ames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非程序DNA合成试验、有丝分裂重组、基因回复、正向基因突变试验和体内微核试验)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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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应仔细问诊。2.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症既往史患者。(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3)严重肾损害患者(本品系肾排泄型抗生素,会引起排泄延迟)。(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3.临床检验值的影响:(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临床试纸进行的尿糖检查,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