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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博(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加博(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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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博(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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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博(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加博(头孢泊肟酯分散片)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805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对本品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者患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老人用药:高龄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及用量和给药间隔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1.高龄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副作用。2.高龄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乳腺炎,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丹毒,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囊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许多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β-内酰胺酶无效。2.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体内、外的研究(包括Ames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非程序DNA合成试验、有丝分裂重组、基因回复、正向基因突变试验和体内微核试验)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应仔细问诊。2.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症既往史患者。(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3)严重肾损害患者(本品系肾排泄型抗生素,会引起排泄延迟)。(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3.临床检验值的影响:(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临床试纸进行的尿糖检查,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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