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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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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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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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92 |
国药准字Z440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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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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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 2.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 3.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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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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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测得少量药物(儿童用药: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儿童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老人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成人相比,AUC升高3.%-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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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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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广谱抗菌作用。2.体外试验证明,本品对革兰阳性需氧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的作用明显,对坚忍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rnei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具抑制作用。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粪肠球菌无效。对革兰阴性需氧菌的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橼酸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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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