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4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1.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每日2次。 2.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 3.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 4.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 5.沙眼衣原体引起的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大鼠的研究表明红霉素无致畸或其他生殖方面的副作用,但对于孕妇则无研究,对动物的研究并不能预测对人的影响,建议除非必须,孕妇慎用。 2.有报道红霉素能够通过胎盘屏障,但胎儿血浓度很低。红霉素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可加倍。或遵医嘱。 2.百日咳:建议40~50mg/kg/天,治疗5~14天。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1.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2.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1)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2)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3.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哮喘患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