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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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苑(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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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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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154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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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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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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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痰中带血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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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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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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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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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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