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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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苑(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每包含阿莫西林125mg,克拉维酸3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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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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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154 |
国药准字H2016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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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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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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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痰中带血者忌服。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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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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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嗽祛痰,疏风理肺。用于风邪犯肺咳嗽咽痒,痰不易咳出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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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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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医师在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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