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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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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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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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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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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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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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物可能引起轻微的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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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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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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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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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该药物可能引起轻微的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