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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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西酸舒他西林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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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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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4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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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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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g,一日2次。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单剂量口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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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3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4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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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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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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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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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