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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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龟甲(制)、覆盆子、鳖甲(制)、车前子(盐炒)、石决明、菟丝子(制)、山药(炒)、桑椹、地黄、山楂、牡丹皮、泽泻(盐炒)、龙骨(煅)、牡蛎(煅)、丹参、紫贝齿(煅)、熟地黄、制何首乌、珍珠母(煅)、牛膝、枸杞子、狗脊、五味子、当归、女贞子(酒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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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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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2003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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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养阴软坚,滋补肝肾。用于动脉硬化,阴虚腰痛,胁痛,头晕耳鸣,五心烦热,冠心病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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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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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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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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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养阴软坚,滋补肝肾。用于动脉硬化,阴虚腰痛,胁痛,头晕耳鸣,五心烦热,冠心病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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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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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脾胃虚寒者慎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 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