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查看说明书
紫药水(甲紫溶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小儿双清颗粒
小儿双清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人工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厚朴、板蓝根、连翘、拳参、石膏、莱菔子(炒)、荆芥穗、薄荷脑、冰片。辅料:蔗糖。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Z19991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5~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1.5袋,四岁至六岁一次1.5~2袋,七岁以上一次2~2.5袋,一日3次;重症者于服药后2小时加服一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