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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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人参、肉桂、干姜、附子(制)、白术(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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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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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110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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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温中散寒,祛湿定痛。用于脾胃虚寒,阳气不足引起的腹痛泄泻,手足厥冷,胃寒呕吐,寒湿疝气,妇女血寒,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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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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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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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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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温中散寒,祛湿定痛。用于脾胃虚寒,阳气不足引起的腹痛泄泻,手足厥冷,胃寒呕吐,寒湿疝气,妇女血寒,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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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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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感冒药同服;5.若出现口干、便秘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药;6.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