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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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嘧达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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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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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H14020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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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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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前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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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轻而短暂,长期服用最初的副作用多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呕吐,腹泻,脸红,皮疹和瘙痒,罕见心绞痛肝功能不全。不良反应持续或不能耐受者少见,停药后可消除。上市后的经验报告中,罕见不良反应有喉头水肿,疲劳不适,肌痛,关节炎,恶心,消化不良,感觉异常,肝炎,秃头,胆石症,心悸和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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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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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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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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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绞痛患者慎用;3. 低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合用;5. 定期检查血象;6.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