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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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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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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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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新复方芦荟胶囊
新复方芦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芦荟、青黛、琥珀。辅料: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Z130203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口服,一次1~2粒, 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嗜睡,当天缓解,研究者认为与服用本品可能有关。此外,本品有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事服用滋补性中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临床用药不超过2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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