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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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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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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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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小儿退热合剂(小儿退热口服液)
小儿退热合剂(小儿退热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甜菊素、防腐剂(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Z110211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支(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支(20毫升)~3支(3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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