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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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黄芪、地黄、麦冬、五味子、赤芍、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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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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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200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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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助阳、益气、养阴。用于心阳不振、气阴两虚型冠心病,证见胸闷隐痛,心悸气短,头晕目眩,倦怠懒言,面少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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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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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恶心,大便失调,一般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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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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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助阳、益气、养阴。用于心阳不振、气阴两虚型冠心病,证见胸闷隐痛,心悸气短,头晕目眩,倦怠懒言,面少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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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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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药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