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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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当归、酒白芍、川穹、熟地黄、醋艾炭、醋香附、陈皮、清半夏、茯苓、甘草、白术(炒)、昊茱萸(制)、小茴香、延胡索(醋炙)、醋没药、益母草、牡丹皮、续断、黄芩(酒炒)、麦冬、阿胶,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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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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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120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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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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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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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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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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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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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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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瓣碎后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