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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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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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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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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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