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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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木瓜、羌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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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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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4402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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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养血补肾,祛风生发。用于血虚引起的脱发,头皮发痒,头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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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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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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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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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养血补肾,祛风生发。用于血虚引起的脱发,头皮发痒,头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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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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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3.本品宜饭后服用。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