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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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桑白皮、桑叶、苦杏仁、牛蒡子、瓜蒌、前胡、黄芩、桔梗、六神曲(焦)、麦芽(焦)、枇杷叶、陈皮、芦根、浙贝母。辅料为蔗糖、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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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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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1999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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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宣肺,止咳,化痰。用于风热袭肺所致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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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初生儿一次5毫升;六个月至3岁一次5~10毫升;4至6岁一次10~15毫升;7至12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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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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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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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宣肺,止咳,化痰。用于风热袭肺所致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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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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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请遵医嘱使用;2. 忌食辛辣、生冷食物;3. 孕妇慎用;4. 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