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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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本品每瓶含盐酸羟甲唑啉为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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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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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H1094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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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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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滴鼻。成人和六岁以上儿童,一次一侧1-3滴,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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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少数人有轻微的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罕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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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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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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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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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避免过量使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