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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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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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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药水(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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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麻黄 前胡 黄芩 紫苏子 石膏 苦杏仁(去皮炒) 葶苈子 竹茹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Z1302226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3ml,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0ml,五岁以上每次服15~20m...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疹、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疹、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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