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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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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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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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H20057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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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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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每次1~2粒,每日2次;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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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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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去胎儿循环,文献中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儿童用药: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促进儿童生长发育。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需做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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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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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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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不宜饮酒;4.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