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查看说明书
紫药水(甲紫溶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紫药水(甲紫溶液)
紫药水(甲紫溶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24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