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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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醋香附、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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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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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1202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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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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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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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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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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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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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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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