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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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炙黄芪、党参、炙甘草、当归、白术(炒)、升麻、柴胡、陈皮、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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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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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2004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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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泄泻、脱肛、阴挺,症见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或脱肛、子宫脱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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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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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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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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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泄泻、脱肛、阴挺,症见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或脱肛、子宫脱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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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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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3. 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如服用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