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
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