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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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青黛、桔矾、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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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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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24 |
国药准字Z110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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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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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2.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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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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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儿童用药: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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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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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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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