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沙眼,肺炎,军团病,沙眼衣原体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支原体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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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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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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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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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沙眼,肺炎,军团病,沙眼衣原体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支原体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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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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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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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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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沙眼,肺炎,军团病,沙眼衣原体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支原体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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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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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