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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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钾。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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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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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47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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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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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根据个体调整剂量,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最小有效剂量。此药宜在饭前服用,用水整片送下,不可掰开或咀嚼。1.成人:推荐起始日剂量为100-150mg,对轻度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对原发性痛经,每日剂量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为50-150mg。最初剂量应为50-10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在最初症状出现时开始治疗,并根据症状连续治疗几天。治疗偏头痛的起始剂量为50mg并应在即将发作的第一症状出现时服用,如果首次服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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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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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老人用药: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肝肾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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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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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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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哮喘患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