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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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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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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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47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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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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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根据个体调整剂量,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最小有效剂量。此药宜在饭前服用,用水整片送下,不可掰开或咀嚼。1.成人:推荐起始日剂量为100-150mg,对轻度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对原发性痛经,每日剂量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为50-150mg。最初剂量应为50-10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在最初症状出现时开始治疗,并根据症状连续治疗几天。治疗偏头痛的起始剂量为50mg并应在即将发作的第一症状出现时服用,如果首次服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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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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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老人用药: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肝肾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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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髌骨脱位,痛经,扁桃体炎,风湿性疾病,鼻窦炎,中耳炎,附件炎,偏头痛,头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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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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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