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血胆症,出血性疾病,妊娠期脑出血,小儿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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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磺乙胺) |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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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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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254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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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血胆症,出血性疾病,妊娠期脑出血,小儿消化道出血,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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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肉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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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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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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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血胆症,出血性疾病,妊娠期脑出血,小儿消化道出血,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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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使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也能增强血小板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达到止血效果。【药代动力学】静注后1小时血药浓度达高峰,作用持续4~6小时,大部分以原形从肾排泄,小部分从胆汁、粪便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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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剂量每次10mg/kg。【老年患者用药】可用本品。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