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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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奈福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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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赤峰万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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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70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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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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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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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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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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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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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2)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3)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4)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5)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6)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7)无耐受和依赖性。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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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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