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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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料为:甘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薄荷脑、乙醇、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丙二醇单硬脂酸酯、十二烷基硫酸钠、椰油酸单乙醇酰胺、苋菜红色素、香精、纯化水。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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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博科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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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83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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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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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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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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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婴幼儿和儿童慎用。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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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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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和念珠菌均有抑菌或杀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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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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